退款政策

7. 退貨及退款政策

7.1 如果我方(GPL)犯了錯誤,或者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損壞,或者我方(GPL)根據本第7條的條款選擇終止合同,我方(GPL)則允許客戶退回產品。


7.2 客戶可在產品交付之日起14天內將產品退還給我方(GPL)。產品未經使用、未經塗改、未加標記,並保持原包裝。客戶應確保發送給我方(GPL)的產品與收到時的狀況相同,並妥善包裝。


7.3 如果產品以不合適的狀態返回給我方(GPL), 我方(GPL)保留拒絕產品的權利,並可將產品退回到原始送貨地址,費用由客戶承擔。


7.4 客戶應承擔將產品退回給我方所產生的所有費用,但上述7.1條所述的情況除外,該等費用由我方承擔。


7.5 我方(GPL)在處理完退回的產品後,將向客戶退款,最多需要 10 個工作日才能將退款反映到客戶的信用卡賬戶中。對於一些銀行,退款只會反映在客戶的下一個月的對賬單上。